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47批次产品, 包括对上一次抽查中不合格生产公司进行的跟踪抽查1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16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5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实体销售27批次,发现不合格9批次;电商销售5批次,发现不合格5批次。
本次抽查所抽样品产地涉及上海市、山东省、广东省、河南省、四川省等13个省市。其中抽查到标称上海市生产者共17批次,不合格4批次;抽查到标称外省市生产企业共30批次,不合格12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SSXZ0153-2023《可燃气体探测器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移交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做处理。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2023年上海市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检项目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基本性能、报警动作值、响应时间、方位、报警重复性、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
(1)基本性能项目标准中规定探测器的低限报警设置值如可调,应在(5-25)%LEL范围内可调。本次抽查有10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低限报警设定值可调范围超过规定要求会导致气体泄漏后报警动作滞后或误报警。
(2)报警动作值项目标准中规定探测器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LEL。本次抽查有5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3)响应时间项目标准中规定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其他气体探测器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s。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4)方位项目标准中规定探测器在制造商规定的安装平面内顺时针旋转,每次旋转45°,分别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LEL。本次抽查有4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5)报警重复性项目标准中规定对同一探测器重复测量报警动作值6次,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LEL。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6)高温(运行)试验项目标准中规定探测器在高温环境内持续运行2小时,试验期间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试验后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7%LEL。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高温试验后报警动作值与设定值之差不合格。
(7)低温(运行)试验项目标准中规定探测器在低温度的环境内持续运行2小时,试验期间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试验后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7%LEL。本次抽查有4批次产品低温试验后报警动作值与设定值之差不合格。
(1)选择正确的气源。确认自己所用燃气气源,购买与之相适应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2)工业和商业用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和使用。必须要由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和持有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安装;在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期间,应定期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来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当发生误报警等故障,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检修,不能擅自拆卸。
(3)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和使用。依照产品说明书来安装和维护(天然气报警器安装在顶部,距顶部高度不超过30cm;液化石油气报警器安装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超过30cm)。
(4)查看销售备案目录。以上海市为例,能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有关燃气行政许可及备案结果查询链接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