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法令》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珠海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展开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作业,现将有关状况布告如下:
本次检查触及我市出产、出售企业,检查了1家出产企业、1家出售企业的出产出售的共2批次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经查验,未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
本次监督检查根据《珠海市消防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对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量程指示误差,呼应时刻,方位,报警重复性,预热期间报警,电压动摇,绝缘电阻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测。2批次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