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科学有序开发林业碳汇项目
来源:低浓度臭氧检测仪 发布时间:2024-02-08 04:37:50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科学有序开发林业碳汇项目,鼓励排放企业和单位购买林业碳汇抵消其碳排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
服务热线:010-82912186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科学有序开发林业碳汇项目,鼓励排放企业和单位购买林业碳汇抵消其碳排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有力有序解决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问题,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现就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稳定林地长期承包关系。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生效后,不得以未登记颁证为由解除承包关系。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林地,不得以村民会议决定强行要求承包方交回承包林地。依法做好延包管理工作,家庭承包林地承包期届满时,坚持直接延包原则,合乎条件的要抓紧提前确认延包合同,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林地长期稳定。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共享,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更规范高效、便民利民。
二、积极稳妥推进林权流转。在农民自主自愿、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引导林业经营者通过市场化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林权数字化建设,尽快将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信息录入林权综合监管系统,为林权流转提供林权信息查验服务。加快建立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加强林权流转合同签订指导,重点审核合同双方资格、流转程序、项目开发内容等。要将流转后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监控落实到位,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农利益。
三、培育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采取提供生产性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引导就地就业村民组建家庭林场,通过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受让林地经营权等方式,实现“小山变大山”。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统一经营管理林地,领办村集体林场,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吸引承包林地林木入股。支持国有林场、林业企业建立股份合作林场,与集体林经营主体合作经营。积极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四、加快建立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制度。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快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促进集体林规模集约经营的管理制度。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家庭林场等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推广以小班或林班为单元的森林经营方案模式,并纳入森林资源小班档案管理。经林草主管部门审核的森林经营方案,对其经营主体一次性下达5年林木采伐限额且据此批准林木采伐,并作为提供林业生产性服务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五、有序扩大可持续经营试点范围。根据《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原则,适度扩大集体林试点范围。在集体林业大县中,鼓励国有林场牵头,采取“国有+集体”形式,带动林农等集体林经营主体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也可以组织工作基础好、经营能力强的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申报参与试点项目。探索建立集体林经营的管理、政策、投入、技术和保障等制度体系。
六、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坚持生态优先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逐步优化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让集体林经营真正循环起来。推进林木采伐“减证便民”举措落实,对林农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试行按面积审批,加强对伐中和伐后更新的监督检查。
七、妥善处理公益林保护与产权保护关系。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出发,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范围,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精准核实天然林,推动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实行公益林分区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为集体林经营、林区经济发展、林农就业增收留出空间。支持公益林科学开展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实现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相统一。
八、完善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充分的利用森林资源档案和林权流转价格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林权定价参考服务。做好收益权确认、评估和质押登记后的收益权管理等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林业经营收益权等业务。完善林权收储机构市场化收储担保扶持政策,引导省级以上林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林业经营主体间林权收储担保业务。落实森林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九、推动森林资源合理规划利用。支持发展林下经济、经济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木材加工等林草产业,争取将其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目录。科学有序开发林业碳汇项目,鼓励排放企业和单位购买林业碳汇抵消其碳排放。支持集体林业大县加强林业产业园区和优势产业基地建设。谋划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改善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在城市周边推动依托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鼓励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展特色优势林业产业。
十、发挥林长制作用。各地林草主管部门要敢作善为抓落实,切实发挥好林长制的制度优势和牵头抓总作用,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重点工作内容,系统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尽快出台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省级实施方案,改革措施要具体、管用。加强基层林草机构队伍建设和智慧林业建设,提升林业工作站和生态护林员管理服务能力,落实“推动人员编制向执法一线倾斜”要求,做到事有机构管、责有人负。建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责问效。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国之大者”,要强化全局视野和系统思维,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措施,着力打通生态美和百姓富之间的堵点卡点,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相互促进、有机统一。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不折不扣抓落实,做到专人抓、专班抓,总结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加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意味着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属于原本的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近日,东珠生态发布公告,公司与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合同》,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按《公司章程》及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告显示,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将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地约92.5万亩(最终以实际签发为准)授权东珠
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责任,构建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贵州省林业局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共同印发了《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引导涉林案件违法行为人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更好地发挥林业在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中的特殊地位和独特作用,江苏省林业局日前印发了《江苏省林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1-2060年)》。《实施方案》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强富美高”目标和“争当表率、争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月16日,河南省林业局与华润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据了解,这是河南省签订的首个林业碳汇项目框架协议,标志着河南林业碳汇工作迈出关键一步。依照协议,双方将着重围绕一同推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试点
12月15日,奉新县举行林业碳汇项目签约仪式。副县长王辉、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敏娜分别致辞。签约仪式上,县创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超腾市场部负责人代表双方签约。杭州超腾是一家面向政府和公司可以提供碳中和整体解决方案的创新科技型企业,从2006年成立至今已服务政府和企业超3000
日前,山东泰安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泰安市林业碳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方面的要求,积极策划开发林业碳汇项目,依照国家、省公布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筛选适合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的项目,稳步推进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备案。充分依托
12月1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遵义市CCER林业碳汇试点项目开发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CCER有关政策、方法学和流程,选择满足CCER项目条件的森林资源,开发CCER林业碳汇项目,最终形成碳汇产品进入国家CCER交易买卖平台实现交易,项目合作开发年限暂定为20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1月27日,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抚州市林业碳汇项目全域开发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实现林业碳汇林储备300万亩、固碳增汇500万吨;到2030年,实现林业碳汇林储备1000万亩、固碳增汇2000万吨。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林业碳汇项目全域开发实
11月22日,河源市龙川县四都镇新四村古榕树下举行了龙川县林业碳普惠现场交易仪式,首批林业碳汇“交易”量达67.3238万吨,为54个村带来1000.82万元的村集体经济收益,开创了生态价值转化经济价值的突破,为后续推动全市申报碳普惠项目打下坚实基础,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龙川县位于东江和韩江上游,是全
为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积极探索森林碳汇融入生态修复的司法实践,创新建立“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形成“三书一见”办理流程,进一步深化环境资源修复,打通“绿水青山”“金山银山”的司法转换通道,助力碳汇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眉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体系和能源结构更优化,煤炭消费持续下降,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的提高,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有效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以上,单位地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云南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目标“十四五”期间,建材行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水泥产能控制在合理范围,节能低碳技术与绿色建材持续推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逐步的提升;绿色制造与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升,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省政协发布《关于深化“零碳”工厂建设推进江苏碳中和进程的提案》,其中指出,在“零碳”工厂建设的路上,要努力破解三个方面误区,一是短期行为误区,二是碳排放核算误区,三是碳汇交易和购买误区。提案中还提到,在消费形式上,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将实现电能替代
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多年探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专项行政法规形式确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确保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有法可依。《条例》的出台是对《中央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日前,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中的里程碑事件,开启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治新局面,是贯彻落实
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宁夏积极地推进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碳配额履约清缴工作。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按应履约重点排放单位数量计算,宁夏完成2021年度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为36家,履约完成率为94.74%;完成2022年度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为38家,履约完成率为100%。
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2024年1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
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印发《云南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通过调整优化产业体系等措施,“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体系、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再生金属供应量稳步提高,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及碳排放强度逐步降低;力争电解铝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60%,铜、铅、锌冶炼能
2023年4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大良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达某塑料厂进行突击检查,通过自身便携式的气体检验测试仪器,发现该企业的VOCs存在异常。随即,执法人员对该塑料厂的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据检验测试报告显示:该单位的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中的臭气浓度为8511(单位:无量纲),排放的臭气浓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察觉缺陷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挖细查,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进展,有力查处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案件一【案情简
近期,温岭生态环境发布现对温岭市内涉及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或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艺的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核定。核定结果必然的联系到后续排污权的有偿使用缴费,请企业认真审核,如有异议及时向技术人员提出,否则需企业自身承担对应责任。致VOCs排放企业的告知书根据台州市生态
三门峡市公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四——某企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由】某企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案情简介】2022年6月10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根据大气监督帮扶平台推送的近地面臭氧高值区线索,利用走航监测对该企业VOCs异常点位进行现场检查,
我国CCUS技术还面临成本比较高、商业模式欠缺、源汇匹配困难等多方面挑战,高碳排放企业还应“对症下药”,综合考虑到自身排放特点、成本能耗等因素推进CCUS技术应用。“过去一年,中国示范项目数量和规模迅速增加。煤电碳捕集示范项目规模从过去的12万吨/年,慢慢增长到2021年的15万吨/年,再到今年投运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18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申报的通知,通知提到,本次征集的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包括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建筑、企业六大类型。试点项目需具备较大的减排潜力或较好的低碳基础,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第三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倡议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落实严格源头控制、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末端治理、实施精细化管理等减排措施。详情如下: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各相关企业负责人:你们好!近年来,随着
5月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生态环境厅依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并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对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6家重点排污单位予以“黄牌”警示。据了解,在6家问题企业中,5家为污水处理相关企业,1家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建议各企业对现有VOCs治理设施运作情况开展自检,全面评估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目前使用光氧、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处理设施的,应抓紧时间淘汰并更换其他有效处理设施。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
日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发布。整体看来,经过第一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全国碳市场运行框架基本建立。其间,为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保障工作,生态环境部搭建了全国碳市场帮助平台并建立了“保障员一联络员”国家与地方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国家和地方专家团队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