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红岛经济区先后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程,有效的控制了冬季大气污染,开启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新局面。
红岛经济区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投资1600万元,对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和煤制气窑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全部进行升级改造,燃煤锅炉的污染物排放浓度一下子就下降,窑炉设施去除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烟尘(颗粒物)的能力大幅度的提高,实施超低排放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后,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分别不高于10、50、100毫克/立方米,较现行标准浓度分别降低67%、75%、67%。”高新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介绍,红岛经济区结合辖区的真实的情况,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在认真组织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组织高新热电有限公司、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对燃煤锅炉和煤制气窑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改造升级并投入运行。
青岛高新热电有限公司经理王方波介绍,为降低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该公司依据环保部门关于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积极实施污染防治设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程。
目前,青岛高新热电已完成2台35吨/时燃煤锅炉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依据工程方案设计,对锅炉除尘系统、脱硝系统、脱硫系统在原有基础上做改造,改造后原设备只使用除尘功能,当做系统一级除尘设施。在脱硫后增加湿式电除尘器,两级除尘确保排放烟尘浓度≤10毫克/立方米。脱硝系统,采用臭氧脱硝,新上两台臭氧发生器同时运行臭氧发生器可满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50毫克/立方米排放标准。脱硫系统,采用氧化镁脱硫工艺,塔内循环,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0毫克/立方米。经过超低排放改造后,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浓度可分别降至5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和10毫克/立方米以下,明显低于现行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幅度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
11月1日,《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真正开始实施,条例中明确要求推进清洁煤炭的供应和使用。为贯彻落实条例求,红岛经济区根据全市冬季控制大气污染的统一部署,采取财政补贴鼓励居民烧兰炭的方式,积极地推进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
青岛东大洋煤场在对来自陕西神木的清洁型煤炭兰炭正在进行分装装袋。青岛高新区公用事业中心综合部部长乔玉峰介绍,今年在红岛和河套街道各选择几个社区开展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试点,采取的是“区里补贴一部分、村民出一部分”的方式,财政每吨兰炭补贴599元,居民实际只要花750元,就可以买到一吨兰炭,低于现在市场上的散煤价格。目前正在开展兰炭的配送工作,计划配送6700吨。
“民用散煤的使用量大,煤质超标现象较为普遍,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大,据测算,1吨散煤燃烧排放的污染物量是火电燃煤排放的5至10倍,开展民用散煤清洁化工作很有必要。”乔玉峰说。
本次试点工作选用清洁型煤炭兰炭,含硫率和灰分都远低于普通散煤。其中,二氧化硫含量由1.3%降到0.4%,降低幅度达到70%,今年冬季,红岛经济区仅二氧化硫一项污染物就能够大大减少排放100多吨,辖区最大的供热企业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全年的二氧化硫排放也就在80吨左右,相当于减掉了一个高新热电。
按照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关于快速推进锅炉超低排放的实施建议,2018年底前,全市单台10蒸吨/小时之后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除确有必要保留的以外,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将予以淘汰。同时,该部门将积极协调落实奖励政策,持续推进超低排放工程,不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