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以及全世界目前开始关注臭氧问题,也针对臭氧问题提出了一些规律规范、技术规范。但就我国目前现状而言臭氧量值方面的规定不完全一样,而且传递工作方面也相对不完善。在《HJ590一2010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中以每六个月一次作为臭氧监测校准的校准频次;在《环境监视测定质量管理工作指南》中提出,一般进行校准的过程中,需要多次进行校准,一般每两小时校准一次,需要校准五次进行合适。《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质量管理体系与标准操作程序》由钟流举提出,认为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重新传递,并且每次重新传递需要保证1天的比对时间。
(1)在臭氧自动监测仪校准仪器预热之后,首先进行零点校准,记录此刻的传递标准臭氧输出值以及工作标准臭氧输出值,保证该两值之间的差值在±3μg/L之内,一旦超过该值有必要进行零点校准,并且调节之后需要对工作标准臭氧光度计零点的截距进行记录。
(2)然后需要对传递标准臭氧发生器来进行运行,产生臭氧,并保证产生的臭氧浓度能达到满量程的80%(一般为400μg/L)。在此基础上记录传递标准臭氧输出值以及工作标准臭氧值,保证其线%之内,一旦误差超过限定值需要对臭氧工作标准做跨度校准,保证工作标准和传递标准之间的误差尽可能的小,甚至保证两输出值尽可能相等,然后对调节后的工作标准臭氧光度计斜率进行记录。
在进行臭氧自动监测仪校准之前,需要对校准设备做预热和前处理,通常要提前24h进行预热,然后分析臭氧自动监测仪的类型,根据类型来确定连接方式,有无内置紫外光度计需要采取不同的连接方式。在进行臭氧自动监测仪校准的时候,通常要连续校准6d,并且需要每天校准1次。通过6d的数据分析判断校准曲线、斜率、截距和相关系数是否合格。
摘要:本文主要是针对环境空气质量臭氧自动监测仪校准办法来进行研究,分析臭氧以及环境空气质量臭氧自动监测、校准的必要性,然后提出环境空气质量臭氧自动监测仪校准方法,希望为我国臭氧监测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保障。
臭氧(O3)属于典型环境空气污染物之一,是微量活性气体,在大气中也有部分含量。臭氧是氧气的同素异形体,呈现淡蓝色并有特殊臭味。在近年来我国进程加快过程中涂料以及燃料等的使用,导致了大量光化学烟雾污染,同时伴随有大量臭氧产生,这也是目前臭氧的大多数来自。臭氧的浓度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天气特征情况、风速以及太阳辐射等因素。一般在温度比较高、紫外线强度高的状况下,空气中臭氧浓度会相比来说较高;同样,在温度较低、紫外线强度较弱的状况下臭氧浓度会相对较低。
在2015年我国针对臭氧监测校准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响应了我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臭氧国际一级标准实验室开始为各省市的臭氧溯源提供了支持。并且在不同的省市当中,臭氧国际一级标准实验室不仅仅提供了臭氧监测设备支持,而且还提供了臭氧监测的技术上的支持,可以有效的进行逐一量值传递(校准)。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臭氧监测校准应该成为不同我国以及不同省市的重要工作。
环境空气质量臭氧自动监测仪校准中主要涉及臭氧校准设备、零气发生器以及连接管三部分。
为校准的标准,零气发生器对于产生的气体具有明确要求,其产生的气体中的臭氧体积分数要求小于0.5μg/L.
由于设备和臭氧化学性质的特殊性,对于连接管也有一定的要求,通常要用四氟乙烯做材料,或者也可以用其他抗吸附能力比较强的材料制造成,必须要保证连接管致密不漏气。
(3)通过传递标准来产生等级梯度的臭氧浓度,大体上分为六个浓度梯度:0,90,160,240,320,400 μg/L,在这几个臭氧浓度值的基础上来分别记录传递标准读数和工作标准读数。
将传递标准示值作为真值,以此真值为基础来绘制标准曲线d之内进行连续校准,并且计算平均斜率以及截距,并且以此作为基础数据来进行拟合曲线的绘制(一定要保证拟合曲线范围内,相关系数0.999)。其中6d校准结果截距的相对标准偏差不超过1. 5、斜率的相对标准偏差不超过3. 7%。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美国环保署(USEPA)分别对臭氧监测仪的校准方法和指标做出了规定。所得校准曲线环境空气污染物中臭氧监测及其校准必要性
近年来臭氧排放量增加,浓度提高,也让人们开始关注臭氧问题,而关注臭氧问题的关键是监测臭氧浓度。我国也在臭氧监测方面做了大量努力,通过监测数据能发现臭氧浓度的持续不断的增加,俨然成为了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污染物。目前我国很多城市中已经关注臭氧问题,而且这一问题也十分严重。人体在吸收臭氧之后,身体会产生比较强烈的反应,产生炎症甚至可能会威胁人体生命健康。由于老年人以及儿童而言身体抵抗力比较弱,臭氧对这一群体的影响更严重,能够明显的诱发各种疾病。如果臭氧问题不能及时得到一定的改善而处在这种环境下,肺部会出现非常严重损伤,增加人类患病率,严重情况导致人体死亡。因此,目前我国的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强对臭氧的关注,对臭氧进行监测,并针对臭氧问题进行防治,为人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臭氧作为光化学反应的主要二次产物,不仅仅关系着环境质量,而且对于人体健康具备极其重大影响。从2012年开始我国就臭氧问题给出了相应文件和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在该标准中就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进行了限定,也正式成为了我国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常规六项指标之一。臭氧和其他气态污染物相比化学性质不稳定,导致臭氧监测时的数据校准很难,目前国际主要依赖臭氧发生器、臭氧标准光电仪(SRP,臭氧校准实验室)等设备来完成校准,我国也主要借鉴这样的形式进行。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具体实施中和这一方法又不一样,需要结合各地区的真实的情况不断进行完善与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