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贵阳市“晴热”模式开启,气温不断攀升,臭氧污染形势严峻。根据《贵阳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29日12时起启动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Ⅱ级应急管控,对我市各类污染源进行管控,坚决减少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切实降低臭氧污染。
7月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贵阳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按照提前介入、提早布置、部门联动的原则,实施“科学指导、源头防控、过程严管”的污染天气全过程防治措施,减缓污染程度,缩短污染维持的时间,降低轻、中度污染天气发生频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贵阳市形成了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市生态环境局、督办督查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委等部门各司其职,属地区县具体负责的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实施管控期间,建立了贵阳市各区(县)关于涉VOCs、氮氧化物排放企业和园区(产业集群)综合治理名单。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治。对水泥、汽修喷涂行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作业,减少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
移动源VOCs和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方面,对2批次34辆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进行公告列入监管黑名单并移交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罚。同时,重点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精准定位和实时排放监控系统、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黑烟车遥感监测系统等建设,逐步的提升移动源监管水平。
针对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治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进行整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停业整治,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汽修行业VOCs治理方面,对全市汽修行业存在喷涂工序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未实施密闭作业、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责令停业整治并依法进行查处。
7月以来,贵阳市开展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巡查、督查及交叉督查10余次,出动人员280余人次,共计检查汽修行业企业59家,发现露天焚烧问题10余起,发现油烟污染问题216起,发现处置臭氧污染问题20个。
通过提前介入、提早布置、部门联动,目前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Ⅱ级应急管控已解除。接下来,贵阳市将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和宣传力度,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和臭氧巡查制度,进行不间断排查取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臭氧防治管控工作,不断的提高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
臭氧是氧气的一种同素异形体,常温下是一种有特殊气味的蓝色气体,都会存在于自地面到50千米的地球大气中,其中大部分集中在距地面10-30千米的平流层,仅有10%左右存在于距地面较近的对流层。
臭氧在平流层和对流层中对人类有着截然相反的影响。平流层的臭氧能吸收太阳紫外辐射,保护地球生物圈,而对流层中的臭氧不仅是温室气体还是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组分,能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引发光化学烟雾。因此,臭氧有着“在天为佛,在地为魔”的称号。
臭氧污染并非直接排放导致,是由进入大气中的NOx(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阳光下发生大气光化学反应产生的,属于大气二次污染物。臭氧浓度的高低与辐射、温度、湿度、边界层高度等气象要素密切相关,光照充足(强辐射)、高温、低湿条件有助于光化学反应的发生,造成臭氧污染。在中国,臭氧污染大多分布在在日照强、温度高、云量少的春末和夏季,南方地区多出现在春末、夏初和秋季。一般在午后14点到17点达到一天中的最高值,之后逐渐降低。